你公司《关于保险业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问題的请示》(某险发〔2010〕623 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了及时发现可疑线索,达到预防洗钱活动的目的,你公司应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法定继承人以外的指定受益人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二、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与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不是互为替代的环节。你公司应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二、十四条的规定,分别完成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登记、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留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