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行《关于反洗钱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请示》(某银发〔2009〕69 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如大额交易的一方为行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该大额交易不属于免报范围。
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账户之间”和第三项“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所指交易对象之间是指一对多的交易对象。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