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支反洗钱处:
你处《关于明确自治区联社反洗钱工作职责的请示》(某反洗钱〔2013〕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农信社联社反洗钱工作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信社联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必要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指定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作为应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
二、农信社联社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农信社联社章程的要求,对社员社(行)履行反洗钱合规管理职责。
三、农信社联社应对自己开发、运营、管理、维护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系统负责,同时对社员社(行)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实施合规管理。
现有反洗钱规定未就农信社联社对社员社(行)拟报送的可疑交易进行再次识别、筛查作出强制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