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删除操作规程的通知》(银办发〔2008〕257号)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印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删除操作申请规程的通知》(中心发〔2009〕14号)印发后,大部分报告机构已按要求采取措施,完善报送工作流程,取得较好成效。但是数据质量依然存在问题,影响分析结果和移送线索的有效价值,并对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安全运行造成冲击。为进一步规范报告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删除操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定时间纠错、删除操作要求
(一)适用范围。
报告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不超过30天(含30天)时,发现大额交易信息存在错误,需通过纠错和删除报文更正;发现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信息存在错误,需通过纠错报文更正。
(二)操作流程。
纠错删除操作时间距报送时间不超过30天(含30天)时,报告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的通知》(银发[2008]24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等六类金融机构可疑交易(行为)报告要素及释义〉和〈信托公司等六类金融机构可疑交易(行为)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08]155号)中的规定,使用纠错报文自行更正错误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或使用删除报文自行删除错误的大额交易。
二、逾期纠错、删除操作要求
(一)适用范围。
1.大额交易的逾期纠错、删除,指报告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超过30天后,发现大额交易信息存在错误,需通过纠错和删除报文更正。
2.可疑交易报告的逾期纠错,按出错情形分为两种:一是报告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超过30天后,发现报告涉及的信息存在错误,需要且可以通过纠错报文更正;二是报告机构发现已提交的可疑交易报告涉及的所有客户和交易信息均无效,但无法通过纠错报文更正。
(二)操作流程。
1.报告机构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在线填写《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附件1)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附件2),对拟进行纠错、删除的交易或报告进行说明和标示,并说明纠错删除的原因。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应在“原因”栏目中注明涉及的交易数量。
2.对无法通过纠错报文更正的可疑交易报告(即报告中的全部客户和交易信息均无效),报告机构需在《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的“操作类型”栏目中选择“标注”,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同意报告机构所提申请后,相应报告将被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标注为无效。
3.报告机构填报的《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须经机构总部主管反洗钱工作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寄至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4.报告机构在得到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授权后,应使用纠错报文或删除报文对距报送时间超过30天的报告进行更正,此时纠错或删除操作的对象必须是《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中列出的交易,否则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将拒绝处理相关的纠错和删除报文。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报告机构应重点关注关键交易要素填写的准确性,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和账号、交易金额、资金收付标志、交易对手名称和账号、可疑交易描述等,防止因上述要素出错造成方向性的判断错误,误导分析人员做出错误甚至相悖的分析结论,降低移送线索使用价值。
(二)报告机构要充分重视系统数据抽取软件开发前期的联调测试,在运行阶段加强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隐患,避免出现批量数据错误问题,避免短时集中上报大量纠错、删除报文对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
(三)报告机构要高度重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纠错、删除工作,并把逾期纠错、删除工作重点放在关键交易要素错误和系统原因导致的批量数据误问题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送工作流程,加强人工审核和检查,保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四)中国银联、资金清算中心和支付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工作按照上述业务流程和时间要求执行,申请表格参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可疑交易(行为)报告要素释义和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银发〔2012〕20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银联和资金清算中心可疑及个人跨境交易报告要素释义和数据接口规范的通知》(银发〔2012〕209号)的附件内容。
(五)本通知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删除操作规程的通知》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印发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纠错删除操作申请规程的通知》同时废止。报告机构要妥善安排本通知执行前后的逾期纠错、删除处理工作,避免出现突击报送或集中纠错、删除的情况。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总部注册地在辖区内的报告机构。
附件:1.大额交易报告纠错删除申请表(略)
2.可疑交易报告纠错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