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外逃人员名单监测后续工作的通知

(银办发〔2017〕192号)

发布日期: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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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外逃人员名单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5〕135号)印发后,各义务机构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外逃人员监测报告制度,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40余人,其中部分人员已依法得到处理。现就做好外逃人员名单监测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解除对已经得到处理的外逃人员所采取的名单监测措施。人民银行将根据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及时向义务机构发布需要解除名单监测措施的外逃人员名单。首批解除名单监测措施的外逃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继续严格执行外逃人员监测报告制度。各义务机构应当按照银办发[2015]135号文要求,对未依法解除名单监测措施的外逃人员继续开展名单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对上述人员的账户管控措施应当严格按照侦查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依法开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地方性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外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
  附件:首批解除名单监测措施的外逃人员名单(略)

 2017年9月22日
  (编者注:因涉及个人信息,本站不予公布具体名单。如有需要,请以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