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外逃人员名单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通知

(银办发〔2015〕135号)

发布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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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状态: 生效中

历史沿革: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部署,落实“天网”行动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切断贪污贿赂等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切实维护国家正常金融管理秩序,现就加强外逃人员名单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及中国银联应根据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的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员等的红色通缉令名单(红色通缉令名单请各机构自行从中央纪委监察部或公安部网站下载),组织开展本机构名单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各机构应及时将上述外逃人员纳入本机构反洗钱名单监测系统或风险客户名单库,加强对外逃人员及其交易对手的资金交易监测,建立健全名单监测、筛查、分析和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可疑交易。
  二、对于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今后新公布的国际追逃追赃红色通缉令名单,各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名单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
  三、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付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机构加强外逃人员名单监测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请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地方性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外资银行和支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