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证明文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局函〔2009〕279号)

发布日期:2009-05-20

来源网址: 查看

时效状态: 效力不明

历史沿革: 📜
你司来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是否要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受到严格监管的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金融机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客户,提供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人员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你行可依据实际风险酌情确定。
  现行反洗钱规定中有关客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客户身份识别要求,对境内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不适用。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