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部《关于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的请示》(某银法便〔2007〕1058 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相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主要针对不主动披露以代理人身份从事交易活动的客户,但被代理人以外的人仍有可能控制代理人的交易或者享有交易的最终利益。
二、我局赞赏你部为识别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而拟采取的要求客户声明的措施,并认为这有助于履行勤勉尽职义务。请及时向我局反馈实施该项措施的情况。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