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保险公司客户身份识别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函〔2013〕261号)

发布日期:2013-08-22

来源网址: 查看

时效状态: 效力不明

历史沿革: 📜
你公司《关于再保险公司客户身份识别有关事项的请示》(某再发〔2013〕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再保险公司在办理再保险业务时,应要求客户出示其依法设立或可以依法经营保险业务的执照、证件或者其他文件,并留存相关执照、证件、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013年8月22日